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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对停止经营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8-07-12发布单位:药化市场处 阅读次数:

  79日,省局下发通知,要求对停止经营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在近期的监督检查过程中,省局发现部分企业由于多种原因,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其中有些企业已不具备药品经营条件,存在很大的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风险,省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档造册;将停止经营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实施动态管控,监督企业持续符合药品GSP要求;对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权限,提请省局或自行采取撤销或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等措施进行管控,防止出现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下一步,省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防控风险,针对梳理出的风险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提升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水平。